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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元江狱中写稿争取减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3:54 重庆晨报

  

黎元江狱中写稿争取减刑

  一些贪官在任时曾风光无限,而被绳之以法后,一切都不复存在。那么,这些人在监狱中,做了些什么,又想些什么?还是让我们看看因犯受贿罪而入狱的原广州市委宣传部长、广州日报社原社长兼总编辑黎元江的改造生活吧。

  现状:狱中发稿关系积分与减刑

  在监狱报刊编辑部,记者见到了黎元江,曾经被称为“中国报业第一人”的他,现在负责监狱报纸的采编工作。曾经统领着中国首家报业集团的黎元江,此时仔细计算着自己每个月在狱中的发稿量,这将关系到他的积分与减刑。

  黎元江说:“我们编报也没什么特别的,编报就是有人负责写稿,有人负责编版。我负责一版的评论文章。”记者问:“狱方告诉我们,你是优秀通讯员,一个月发稿10.5篇。”“有些是两篇当一篇,所以其实不止10.5篇。”

  披露:报社赚的钱我都能支配

  1991年,不满40岁的黎元江出任广州日报社社长,之后10年内,该报发展成为拥有163万份的发行量、40亿元总资产的巨型报业集团,发行量在全国排名第二,广告收入为全国之最。不久,他被提拔为广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当时,黎元江手中的权力有多大呢?黎元江说:“我手中的权力就是《广州日报》能赚多少钱,我就能支配多少钱。”但是,手上有这样大的权力黎元江能顶住诱惑吗?黎元江说:“有一点诱惑,不算太大。主要就是商业贿赂,挺普遍的———买东西有回扣。”于是,能够接触到黎元江的人,大都是一些能够给他“特别大的生意的人”。通常,大的“生意”就达几千万元美金。

  黎元江说:“这些钱明明是国家的,一个人根据什么理由变成自己的?这是不合理的。管理者拿劳动所应得的报酬是合理的,问题是方法必须合法,不合法不可取。我劝大家不要违纪违法犯罪。”

  心声:出狱以后还想做报纸

  黎元江的身体不太好,为了健康地迎接自由,他开始锻炼身体,虽然还有漫长的8年余刑,他还是早早地规划好了今后的人生。有空的时候,黎元江喜欢静静地看报。

  记者问:“《广州日报》是你必订的报纸吗?”黎元江说:“是呀。我看,(报纸)的风格还是保留下来了,像这句‘追求最出色的新闻’的办报理念就没有砍掉。”

  黎元江说,出狱以后,他还可以做报纸,“这是我的专业,是最轻车熟路的。我这一生就跟它拴在一起了,我不一定能够再做所谓报业的领导人,但是我可以做一个有能力的骨干。”

  情感:与家人分别比没饭吃痛苦

  褪去从前身上所有的光环,穿上蓝底白条的囚服,黎元江与其他罪犯完全一样。黎元江最欣慰的时刻是每月一次的亲人会见。

  黎元江说,家人来探望的时候,“保重身体”、“需要什么”、“等你出来”,是他们最多的话题。当不能跟亲人在一起时,比没有饭吃没有衣服穿更痛苦。“我的孩子现在是初中一年级,等到将来我有机会跟他在一起吃一顿饭的时候,他已经是大学二三年级了。在他最需要我这个父亲教育、引导、感染的时候,我却不能和他在一起。我不可以想两样东西,一个是《广州日报》,因为它其实也是我一心一意培植起来的;另一个就是儿子。”据检察日报

  “老职工”检举绊倒黎元江

  2003年2月,一封署名“老职工”的来信引起广东省检察机关的重视。2004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黎元江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黎元江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1991年8月至2001年6月,被告人黎元江在任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兼广州日报社编委会总编辑、广州日报社社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3万元、美元1.9万元、港币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数额巨大。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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