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与粤国资委签协议粤电24%股权转让华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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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5:04 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广州8月8日电】(记者齐中熙陈先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8日签署了关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产权转让的框架协议。广东省国资委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粤电集团24%的股权转让给华能集团,华能集团成为广东省政府之后的粤电集团的第二大股东。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参加了双方产权转让框架协议的签字仪式。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是广东省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全国最大的地方电力集团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