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3名伤人协勤员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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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5:3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8日下午4时过,高县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社会关注的7月20日成都一个体经营户与高县协勤员发生冲突一事向社会公布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7月20日,成都市的个体户崔家华、贺晓容夫妇深夜留宿高县。当晚11时30分,崔家华夫妇在高县文江镇中滨巷巷口处“开心聚友”小吃店吃宵夜,其间崔独自饮了一瓶半啤酒。高县公安局政委、新闻发言人朱德祥称,经调查,21日凌晨零时10分左右,崔结帐时共消
崔转身跑离小吃店,蒲旺、黄朝廷、黄杰三人也随之追去。追上崔后双方发生了抓扯,蒲旺等三名协勤员将崔按倒在地,曾礼跑到一水果摊上拿起一把西瓜刀朝崔头上连砍数刀,致其头部、左手臂和右手掌被砍伤。 事发后,高县有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昨日,高县警方公布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曾礼执行逮捕,对蒲旺等三名协勤人员予以解聘,对蒲旺给予治安拘留10天并处罚款的处罚,对黄朝廷、黄杰给予治安拘留7天并处罚款的处罚。对涉案的社会青年谭万政给予治安拘留10天并处罚款的处罚。 高县警方先后三次到病房探望崔家华,并送去了医药费1.2万元。 (徐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