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公布8起矿产资源违法典型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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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5: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加大对矿产资源违法的行政查处和刑事打击力度,国土资源部从近年来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较大的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查处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中选择了8起,于8日向社会公布。
这8起矿产资源违法典型案件是: 江苏省泰州市严肃查处蒋顺义非法采矿案。蒋顺义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浙江省上虞市严肃查处谢塘镇陆维良非法采矿案。陆维良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山东省沂南县严肃查处郭祥厚、杨恩伟非法采矿案。郭祥厚已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2万元;杨恩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2万元。 河南省登封市严肃查处刘电朝等人非法采矿案。刘电敏被公开逮捕,刘电朝在逃,登封市公安局正在进行网上追捕。 四川省攀枝花市严肃查处宏财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非法采矿案。攀枝花市宏财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黄天才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等。 贵州省清镇市严肃查处王朝荣非法采矿案。王朝荣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 云南省泸西县严肃查处张老外非法采矿案。目前,石林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正在审理之中。 甘肃省严肃查处合作市政府非法批准勘查金矿案:给予合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伊旦木行政警告处分;责令该局副局长余永红作出书面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