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仓储增值服务量大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6:01 深圳商报

  海关“入仓即予退税”政策实施一年深企获诸多实惠

  仓储增值服务量大增

  深圳商报记者李玫通讯员许永宁李欣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深圳海关获悉,海关“入仓即予退税”新政策实施一年来,深圳物流企业获得诸多实惠,仓储企业品质检验、改换包装等增值服务量大增,货代企业为全球配送更加便利。深圳海关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单票货物由入仓、拼柜、出口及全部出仓等全程进行动态监管。据了解,根据《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深圳、厦门关区符合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库进行入仓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要求,去年深圳海关会同国税部门制定了《深圳海关、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即予退税试点实施细则(暂行)》,《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即予退税试点申请表》等规范性文件,确定了深圳海关辖下12家出口监管仓库作为深圳关区第一批“货物入仓即予退税”试点出口监管仓库。有关统计显示,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试点运作一年以来,深圳海关监管出口监管仓库出仓货运量132.5万吨,货值39.68亿美元,环比(即与新政策实施前1年相比)分别增长29.6%和38.1%。其中2006年上半年出仓61.1万吨,货值19.01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0.5%和31%。出口监管仓库货物的平均周转时间由原来的10天缩短至6.3天。货物实际出仓离境率达99.9%。“入仓即予退税”政策试行一年来,对促进深圳仓储、出口、货代等物流业发展作用显著。

  采访中,企业普遍反映,该政策的实施盘活了生产企业资金。过去出口物流从入仓至出仓离境周期及退税周期较长,企业资金被占压,客观上影响了企业的出口积极性,限制了出口货物按现代物流模式运作的实际需求。“入仓即予退税”政策解除了出口企业办理“免、抵、退”手续时效限制的后顾之忧,领取报关单退税联由原来的100天左右,缩短到目前的2~3个工作日,出口企业资金周转率平均提高15%以上。

  同时,该政策也极大提高了仓储企业经营竞争力。“入仓即予退税”政策保证了企业可以根据销售情况灵活安排生产,产品可以随时入仓拼装出口,为出口监管仓拼柜出口业务吸引到了更多的货源,原来相对单一的出口商品结构也呈现多样化趋势,越来越多的仓储企业开展品质检验、改换包装、加刷标贴等流通性增值服务业务,出口监管仓库业务模式进一步向纵深发展,企业利润增长点不断增加。此外,还满足了货代企业加快全球配送发展的需求。该政策适应了国际采购商对商品进行全球配送的发展需求,对货代企业的竞争提供了规范作用。目前,围绕盐田港区这一物流功能聚集区,吸引了包括马士基、UPS、DHL、佐川急便等全球知名物流企业的入驻。同时,沃尔玛、反斗城等国际知名采购商将原来在境外的拼箱业务改在深圳进行。

  深圳海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推进“入仓即予退税”政策运行,该关还将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单票货物由入仓到拼柜出口直至全部出仓的全过程进行显示,以达到对仓库货物物流全过程的动态监管。通过对仓库卡口管理、围网封闭、数码录像监控系统和计算机联网,实行入、出仓货物自动核放,实现卡口通关电子化,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和监管能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