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夜色专劫女性 黄梅县两罪犯难逃法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6:4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 黄一鸣 通讯员 孙永红 余文钦 报道:一度使武穴市城区女性人心惶惶的“飞车”抢劫、抢夺案两主犯受到法律严惩。昨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对吴某、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年。 黄梅县分路镇人吴某、张某,自2005年11月下旬以来,入夜后专门针对骑车的女性,采取盯梢尾随、伺机抢夺后即返回黄梅县销赃的方式,在武穴城区当街作案大肆抢劫、抢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驾驶机动车强行夺取的方法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3起;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构成抢夺罪2起。鉴于张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量刑时依法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