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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双困家庭”明年入住廉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6: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喻奇树实习生何刚)昨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正式公布了“国六条”实施细则———《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从规划引导、结构调整、住房保障、市场监管、金融支持、土地供应等八方面,对重庆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

  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持重庆房市稳定健康发展,他们将坚持“五个不
折不扣”,即不折不扣继续做好住房供应结构的调整,保持重庆房价的稳定;不折不扣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不折不扣搞好土地供应结构的衔接,保障普通住房土地供应;不折不扣加快廉租住房建设,保障“居者住其屋”;不折不扣规范房地产信贷政策,结合实际突出区别对待。

  据介绍,实施意见还要求,根据细则精神,相关部门应尽快编制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细则解读

  禁止变相住房实物分配

  据介绍,根据实施细则,明确禁止变相住房实物分配,要求全面停止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各种名义投资建(购)住房。凡正在筹备的应立即停止,未开工的不得再动工,市监察部门将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但对于住房货币化分配尚未能启动的困难企业、独立工矿区企业,规定其可利用存量土地组织职工集资合作建房。

  每年供应200万平方米普通房

  为确保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有步骤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细则为此作了量化规定:近期内,主城区每年要提供约1200亩房地产开发净用地,建设200万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主要满足城镇建设拆迁安置户和中低收入者的购房需求。

  同时,细则还明确了廉租房建设目标:今年全市要新增廉租住房保障5000户,2007年,主城区实现现有“双困家庭”对象廉租住房保障全覆盖,“十一五”末实现全市的覆盖。

  此外,意见要求拆迁人申请建设项目拆迁许可的,必须提供30%以上的低价位、小套型安置房源,以满足低收入被拆迁户选择购买或进行产权调换安置的需要。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

  据介绍,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宽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买住房时,可全额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房首付款;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允许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的直系亲属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延迟1年没动工征收闲置费

  如果土地迟迟不开发,今后将“受罚”。按照细则规定,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对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将按照出让金总额的5%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

  另外,细则还作出规定,对2006年6月1日“国六条”实施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其土地使用权属于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的,且其规划的容积率、用途、绿地率与土地出让合同相一致的,建设和规划部门应准予完善手续,督促其加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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