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税务部门详解“房税新政”(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7:13 扬子晚报

  自本报上周开通南京二手房交易如何征个税的读者热线以来,很多读者都发来短信详细咨询政策。截至昨天中午,继第一批短信之后,本报又收到数十条手机短信,记者择取了其中较典型的问题再请地税部门人士作了解答。

  公房标准面积按经适房价格计算

  【问】:“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是何意?

  【答】:由于公有住房价格包含对购房人的补贴,购买时价格都很低,因此税务机关在计算房价时以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来套算,即将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乘以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再加上超过标准面积部分的房价,作为原购公有住房的价格。

  【问】:家有房改房2套,其实当时房改是按一套算的,因为享受的总面积未变。现在想卖出一套,并且又买了大房子,价格超过卖出旧房的房价,请问我所卖的房要如何交个税?房产证是2000年的。

  【答】:不管原来有几套房,只要是卖旧房、买新房,并且新房房产证日期与旧房过户日期在1年之内,就可免征部分个税,即新房房价减去卖旧房所得超过旧房价格增值的部分免征个税。

  拆迁安置房个税以协议日期为准

  【问】:我家现在拆迁了,是货币分配,现在买下了一套别人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过户要交哪些税?

  【答】:营业税以房产证日期为准,但个税以拆迁安置协议日期为准,应该说比“以房产证日期为准”要更合理更人性化。

  【问】:我的房改房有75平方米,太小。去年我卖掉后买了一套大的,但卖房改房的手续还没有办完,合同早就签了,请问这种情况属“一年之内”吗?

  【答】:购房合同生效时间、房产证日期和购房收据日期都可以作为计算是否为“一年之内以小换大”的凭据,具体选哪个由房主自己定。

  在不同城市有房不算“惟一”

  【问】:我2001年买了套住房,房产证上我是所有人,儿子是共有人,现在外地又买了套住房,房产证上写的和上次一样,现想卖出一套,请问要不要交个税?【答】:要。因为不是“惟一住房”,按政策规定,只有在“国内有惟一住房”的才可以免交个税。

  【问】:我们是国家修路时的拆迁户,拆迁以前一家七口住私房,产权是我母亲的。拆迁后分得三套住房,由于国家不容许改变产权,故产权均是我母亲的,现在均超过五年,现在有两套房要过户给我们两兄弟(均是我们在住的惟一住房),要交个税吗?

  【答】:要。因为产权均是母亲的,而母亲有三套住房,不是只有“惟一住房”。

  商用房自建房税率也是20%

  【问】:请问商业用房出售要交多少个税?【答】:按转让所得征收,即只对买卖差价征个税,税率标准为20%。

  【问】:我购买的房子是二手商铺,现有该房的契税完税凭证和购房合同,可否算原始凭证?该交哪些税?

  【答】:二手商铺再转让交税时要带上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合同和房产证,这些都是原始凭证,营业税、个税、契税都要交。

  【问】:我是郊县的,我有一套自己盖的房子,是1998年盖的,现在打算以126000元出手,请问该如何计征个税?

  【答】:如果能提供自建成本,就按转让价格与自建成本差额的20%征税;否则按转让价格的1%征税。本报记者陈春林沈春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