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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控狂犬病再定“硬杠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7:4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8日讯(记者 咸春玲)今天获悉,市卫生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单位,必须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严格按照《山东省预防接种门诊(室)建设标准》考核验收合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

  近年来狂犬病疫情呈明显上升趋势,我市周边地区疫情时有发生。市卫生局要求,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至少一所医疗机构负责病人的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24小时开展人用狂犬病疫苗和免疫球蛋白的预防接种。各地要加强狂犬病疫情管理,严格疫情值班和报告制度,一经发现狂犬病病人、疑似狂犬病病人,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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