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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部门为钱争“考权” 广大基层教师要参加两次计算机考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7:41 舜网-济南日报

  一边是教育厅组织的信息技术考试,一边是人事厅开展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一个声称列入继续教育的考核内容,一个宣布与职称评聘挂钩。虽然考试的名义和目的各有各的说法,但考试内容却大致相同。

  在福建省,几年来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为一项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水平考试的“权属”问题僵持不下,夹在两大部门间的广大基层教师左右为难,叫苦连连。

  两次考试的内容大同小异

  今年初,霞浦县人事局依照上级人事部门的部署,开始在全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和考试。钟迪龙是霞浦县北壁镇后山小学的一名老师,也在应考范围之列。让钟迪龙和同事们不解的是,他们已于前年参加了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简称NIT),并拿到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但当他们拿着证书到人事部门申请免考时却被告知:两种考试不能互相替代。

  “两次考试的内容大同小异,无非是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简单操作,怎么两个部门互相不认账呢?”霞浦县第七中学老师林莉娜说。

  霞浦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曾金纯说,“NIT考试报名费一次80元,培训费100元,加上期间的食宿等费用,起码在500元左右。”

  对于此次人事部门组织考试的费用,霞浦县北洋小学校长谢伏德算了一笔账:两个模块共120元的考试费、180元的培训费,培训和考试6天的食宿交通费大约400元,“考一次试,一个月的工资就用得差不多了。”

  “教育部门的NIT考试列入继续教育的考核指标,又是主管部门组织的,不能不考;人事部门的考试与职称挂钩,老师们更是得罪不起。”霞浦县城关实验小学校长林建勇说。

  两个部门长期僵持不下

  记者在福建省人事厅和教育厅采访了解到,关于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水平考试的“权属”争议,在这两个部门间是由来已久并长期僵持不下。

  福建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蔡志明说,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评聘职称所必备的,是面向包括中小学教师在内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对于人事部门来说,这是“分内之事”。

  福建省教育厅认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考试内容是专门为中小学教师设计的,更加贴近中小学教育实际,而且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要“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职能”。

  为牟利对考试抓着不放

  宁德市屏南县一位张姓老师认为:“有利可图大家才对考试抓着不放,现在其他的乱收费大家都不敢了,但考试经济却是个冠冕堂皇的大蛋糕。”张老师给记者算了一下账,全省有34万多名中小学教师,如果每人都把364元的培训费、考试费和教材费交齐,此项考试的费用达1.2亿元。

  (据新华社福州8月8日电 记者项开来涂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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