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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鞋胶导致职业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7:5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8月8日讯8日下午2时,女工王霞(化名)从聊城莘县赶到省法律援助中心,从刘趁华律师手中接过了8万元的存折。至此,这起职业性中毒案圆满结束,王霞前后共获得20万余元的赔偿。

  王霞今年23岁,2003年下半年,经当地劳务输出组织介绍,她到青岛市崂山区一鞋业公司打工,从事鞋底黏合工作。具体内容是手工操作毛刷刷胶,每天刷鞋约600双。由于厂
方没有配备口罩、车间排气扇等必要的安全保障设备,2003年12月份,王霞出现双腿麻木等症状,2004年3月被省职业病医院确诊为“职业性慢性重度正乙烷中毒”。住院治疗3个月后,厂方支付医疗费约3.5万元。2004年6月份,厂方将王霞转至青岛市解放军401医院进行治疗。

  由于该医院非正规职业病医院,并不具备该职业病的治疗条件,因此王霞在此治疗期间病情进一步恶化。据省职业病医院重症科主任邹建芳介绍,像王霞这样的病人如果再坚持正规治疗一年以上,是可以治愈的。

  2005年,王霞向省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希望通过法律帮她讨回公道。刘趁华和吕家政律师在接受中心的指派后,立即与青岛厂方取得联系,并着手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前后为王霞讨回20万余元的赔偿。


记 者 高 园  通讯员 王冰玉 毕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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