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宣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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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福州8月8日电(记者郑勋 张仁平) “如何在执法办案中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这个在教育活动中时常提出和讨论的问题,在今天上午福建省检察机关先进事迹报告会上得到生动的阐释。5名报告团成员讲述的自己或同事的执法故事,让与会检察官深切体会到,法治理念其实就是执法办案中的一种方式方法、一次举手投足、一个对群众的微笑。
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由全国“模范检察院”晋江市检察院等6个集体和全国“模范检察官”郭祖霖等9名个人组成。今天,福建省检察院机关、福州市检察院共400多人参加了首场报告会。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在首场报告会上说,先进模范事迹催人奋进,是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代表,是教育活动成效的集中体现。据介绍,先进事迹报告团将分两组赴该省各市进行巡回宣讲。 郑勋 张仁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