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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待遇,我们只能给外国人这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8:02 舜网-济南时报

  舒圣祥

  沈阳市将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适时开发一至两片外国人集中居住区。在外国人集中居住区的开发方面,沈阳市政府将给予一定政策支持,使之成为功能齐备、适宜居住和高品位外商生活示范区。同样作为改善外国人在沈生活环境的举措,外商就医和子女就学方面都有政策照顾(8月8日《华商晨报》)。

  搞“外国人集中居住区”,目的在于吸引外资,仍然是媚商思维的产物。

  如果是外国人自发地聚居到一块儿,久而久之形成这么一个“外国人集中居住区”,那当然没有问题。可是,政府动用行政资源为外国人规划开发一至两片外国人集中居住区,就非常不妥。原因很简单,在百姓正把“买不起房”归于“新三座大山”之一的时候,政府罔顾百姓之苦而专注于外国人安居,显然说不过去。百姓会质问政府:外商住得“高品位”与老百姓“居者有其屋”,哪个更重要?另外,在国家“三甲”医院建立特殊服务区,为外商提供一流的就医环境,以及重点抓好涉外学校国际部建设,更是直接割公共资源的肉为外国人熬私家汤。

  迄今为止,我们在税收政策上一直内外有别,给外资的是“超国民待遇”。内资为了获得平等的权利,甚至不得不到国外去“镀金”以获取一个“假外资”身份。毋庸置疑,“外国人集中居住区”是对“超国民待遇”的延续和升级。

  我们欢迎外国商人到中国来投资经商,可是我们能给外国人的,只能是国民待遇。一旦越过这条线,等于是我们自己贬低自己,这不仅是对自己的极度不尊重,获得“超国民待遇”的外国人也不会尊重我们。其实,“超国民待遇”营造的不是优秀的投资环境,因为从根本上说这是对公平规则的破坏,而一个不讲规则的政府是不值得信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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