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将实行警官值班制度24小时接待市民来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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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8:02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8月8日讯(记者 孙镇镇 通讯员祁亚萍)今天,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市交警部门近日将推出警官值班制度,由各单位的值班负责人带领民警24小时接待市民来访。对于群众信访、投诉事项涉及单位和个人的,一经查证属实,均记入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 济南交警支队分别在支队、大队及大队事故科、车管所建立三级警官值班制度,由各单位值班负责人带领值班民警24小时接待群众。支队纪委、督察队将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
交警部门对于群众信访、投诉、咨询等事项,要求值班民警分类填写《受理群众信访投诉登记表》、《受理群众咨询登记表》、《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登记表》,对于当场答复、移交、事后答复、受理意见建议等工作环节,均进行统一规范。值班警官每日将汇总后的情况移交支队督察队,督察队每周对值班警官受理的群众信访、投诉、咨询、意见、建议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报支队党委。督察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发相关单位重点落实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