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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警方发出警示:传销以直销和投资名义进行欺骗成为新特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8:02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8月8日讯(记者 殷玉国)今天,省市警方发出警示,今年上半年,少数地方的传销犯罪活动改头换面,往往以直销和投资的名义欺骗人们进行传销,涉嫌多种犯罪行为,并且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自从《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后,警方联合执法部门加大了对传销犯罪活动的监控和打击力度。今年1月至6月,全省共立案
侦办传销犯罪案件40余起,抓获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120余人。公安机关在打击传销犯罪活动中发现,一些传销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及其团伙成员为逃避打击,通过改头换面和变换作案手法,往往以直销和投资的名义欺骗人们进行传销,甚至涉嫌诈骗和非法融资等多种犯罪。

  据了解,警方根据传销犯罪活动的六大新特点,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但一些传销的参与者一次次被从轻或免于处理后,认为传销即使不对,也不会触犯刑法。警方提醒,传销的新手段已经带有多种违法犯罪的性质,参加者一旦上当不仅受害,还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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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销之六大新特点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地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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