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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工业园有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8:24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刘栋)从9月1日起,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和验收将有“法”可依。昨天,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发布了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分别是《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和《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截至2006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已论证通过了19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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