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收缴管制刀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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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8:32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宇 见习记者 徐伟)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了解到,从8月10日至15日,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收缴管制刀具统一行动。凡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或者未建立购销登记制度的管制刀具生产、销售企业,要一律依法取缔;凡摆摊设点贩卖管制刀具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要一律依法收缴;凡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要一律依法拘留。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深化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各相关警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通过公开检查、线索核查、破案追查、宣传教育等办法,对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风景旅游区、娱乐场所、校园周边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治安危险分子、有劣迹青少年等重点人群进行严密查控,集中收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