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全省展开食品生产专项整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8:56 河北日报

  季节性、临时性食品生产开业歇业要申报

  本报讯(通讯员徐平记者姜艳)从省质监局获悉,从8月1日起至11月30日,全省将展开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桶装饮用水、白酒、膨化食品、含乳饮料、婴幼儿配方奶粉等8类食品被列入今年全省重点食品专项检查,并将对该8类产品的所有生产企业进行全部抽样检测。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省质监部门将结合各地区食品生产的特点,将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三无”食品和生产环境脏、乱、差作为此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将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比较突出的城乡接合部和村镇地区确定为重点区域,对桶装饮用水、白酒、罐头、膨化食品、含乳饮料、婴幼儿米粉、婴幼儿配方奶粉、小麦粉等食品为重点,加大无证查处工作力度。

  省质监局负责人指出,此次专项行动对在大中城市及周边地区无证生产的食品企业,坚决停止生产,不取得许可证,不得恢复生产;对“有证有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但生产条件差、达不到准入要求,而当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且正规食品企业不能正常供应,地处偏远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在地方政府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其有条件地存在。这种有条件存在的小企业小作坊要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标注,并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同时要承诺其产品的销售地域范围。

  专项行动还特别要求对季节性、临时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实施开业歇业申报制度。在其开业或歇业时,应向当地质监协管员或监管员报告,在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开业前,县级质监部门应对其卫生状况、生产条件和质量安全控制销售措施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方可准许开业。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