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规范垃圾分类收集 称拾荒者增大回收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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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9:32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 王海军 实习生 林旭红) 在广州街头,每隔10-15分钟,就会有一位拾荒者对果皮箱进行一次分拣。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垃圾分类”,一方面促进了垃圾的回收利用,同时也使得政府回收垃圾的成本大大增加,阻碍了垃圾分类规范化的发展。广州市环卫局近日透露,正在加快垃圾分类的立法工作,明确个人、团体在垃圾收集上的责任和义务。 垃圾回收前已被“淘”过多轮
今年广州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吴振鑫等人提交建议,呼吁在广州进一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广州市市容环卫局近日对此做出答复,表示广州正在就此展开一系列的研究、试点和推广工作。目前,广州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和广州特点”的民间垃圾分类利用实践:一是家庭分类,二是环卫工分类,第三种是社会分类,即机关、学校和个人对室外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其中拾荒者的作用最大,据不完全统计,每隔10-15分钟就有一位拾荒者对垃圾箱分拣一次。 垃圾分类回收和利用需相当大的成本,而在民间“淘”过若干轮后,剩下的垃圾,相比较而言,回收利用价值更是低下。在我国,当前还无法禁止家庭、拾荒者等对垃圾分类后利用或卖钱的情况下,对多次分类回收后剩下的垃圾再进行分类回收,效益成本比更低。无论是运用机械分类,还是人工分类,基本上都是如此。 拟将餐饮业垃圾单独收集 广州市正在加快垃圾分类收集的立法工作。近期,广州市环卫局已经组织有关人员赴外地考察国内垃圾分类收集的情况,争取用五年或者更长时间,形成垃圾分类法规的基本框架,明确市民、机团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参与垃圾分类的义务,依法推进分类收集和利用。 此外,近期还将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拟把广州餐饮行业、机团单位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处理,通过这种“科学的垃圾分类”,大大加快垃圾资源化利用进程;同时,加强对社区垃圾分类的指引和推进,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指导,在垃圾分类容器和分类宣传资料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另外,加强与房管部门协作,将分类收集的责任落实到物业管理公司,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全市性的垃圾分类收集操作方法。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