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副队长发出规劝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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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09:51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曲丹 费远航 记者 广平)“如果能主动投案自首,将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交警大队副队长给逃逸司机的家人发出这封诚恳的规劝信后,逃逸司机的父亲明知儿子已经回家却没有帮他把握住机会。昨日下午,逃逸长达5年之久的谢继群终于被长春交警押解回长,但他却失去了获得宽大处理的机会。 2001年10月21日23时许,在长春暂住的外地驾驶员谢继群驾出租车,在亚泰大街聋
“经我们调查证实,谢继群几年来多次回家,而他的父亲曾向公安机关保证,一旦发现儿子就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他失信了,在法律和亲情面前,老谢选择了后者,令人遗憾……如果老谢不把握住公安机关给他的最后一次机会,我们决不再姑息迁就了。如果谢能主动投案自首,一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予宽大处理,并撤销全国网上追逃信息,给他阳光下重新做人的机会……”今年6月份,交警多次到安徽省东至县嫌犯家乡排查后,时任长春市南关区交警大队主管事故处理的副大队长刘永利写了一封规劝信,通过互联网发给谢父的单位领导,希望他们做家属的思想工作,让谢早日投案自首。 8月2日,谢继群被绍兴警方抓获时才知道后悔。他说,肇事后他先后逃到沈阳、北京等地,靠出力工糊口。2005年他再次偷偷回到安徽,并补领了一本驾驶证(当时全国各地还未建立交通管理信息交换平台)。自认为可能没事了,便又摸起了“方向盘”,最终被绍兴警方掌握了行踪,此时距长春交警劝告信发出仅34天。 现任绿园区交警大队政委刘永利介绍说,谢继群交通肇事逃逸一案虽然在性质上等同于其他刑事案件,但毕竟交通肇事还有一定的偶然性、突发性、过失性的特点,因此在刑罚上有很大区别。不管何类案件,对嫌犯而言,主动投案自首都是最明智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