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国首次发布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19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通过环保总局论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1:21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记者步雪琳马若飞)从9月1日起,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将依照3项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和验收。这是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发布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这3项标准是《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和《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规定了国家级和省级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验收的基本条件和指标,由经济发展、物质减量与循环
、污染控制和园区管理4部分组成,共21个指标。《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规定了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验收的基本条件和指标,由经济发展、物质减量与循环、污染控制和园区管理4部分组成,共19个指标。《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规定了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验收的基本条件和指标,由经济发展、资源循环与利用、污染控制和园区管理4部分组成,共20个指标。

  这3项标准对生态工业园区提出了基本要求:一是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各项政策要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二是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总量控制指标;三是《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论证,并由当地人民政府或人大批准实施。

  据了解,2001年8月,我国第一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广西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由国家环保总局授牌建设。之后,辽宁、江苏、山东、天津、新疆、内蒙古、浙江、广东等省市自治区分别开展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试点,试点不仅覆盖制糖、造纸、化工、水泥、冶金等传统行业,也有电子、环保、汽车、生物化工等高科技行业。截至2006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已论证通过了19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通过试点工作,我国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上积累了一定经验,这3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推动现有工业园区向生态化方向转型,不断提升园区的生态化水平,从总体上加速我国新型工业化进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