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推卸环境责任不可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1:21 中国环境报

  马新萍

  企业以创造利润为目的,无可厚非,但在创造利润的同时,也应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企业至少应该确保自己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避免对周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承担环境责任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但是,有些企业却在利益面前失去了理智,拒不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或者想方设法逃避监管,非法排放污染物以达到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目的。这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利润的行为,往往令附近居民饱受污染之害,其实质是将企业的生产成本转嫁给社会和公众。这种做法既不公平,也不道德,从长远来说,也不经济。对企业来说,长此以往,也难逃关停命运,可谓是自断生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普通企业,还是利税大户,只要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该关的就得关,该停产就得停产,没有商量的余地。

  事实上,承担环境责任不仅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也是企业自身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认识到这一点,纷纷加入到创建环境友好企业的行列中来,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引进高新技术,努力实现增产减污。这些企业不仅为自身发展赢得了更大的空间,也为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了贡献。

  勇于承担环境责任,做一个合格的企业公民,是当前企业发展的潮流。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企业的生命力才会更强。尤其是利税大户,更应积极做出表率,不仅要做经济发展的支柱,更应做环境保护的楷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