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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油改气"保险将不认账 保险公司提醒先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2: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然后再改装本报讯油价居高不下,车主为了省钱改“烧油”为“喝气”。不过,是不是真的一改就万事大吉了呢?今天上午,人保、平安、华安等财险公司纷纷提醒车主:私自油改气,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车险理赔。

  人保合肥公司车险部经理刘芳告诉记者,车辆“油改气”,在省钱、节能、环保等方面有好处,但是“油改气”后,要在原来的燃油管道附近增加钢瓶、调压阀等设施,这就
改变了车辆的结构。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属违法行为。

  “而汽车经过改装,增加了车辆发生事故的风险,会超出投保的范围,所以根据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是可以不予赔偿的。”刘芳说,为了不至于给日后的理赔带来麻烦,车主在“油改气”之前,应该向保险公司进行改装说明和申请,如果认为该车辆改装超出了其保险的范围,则要增加必要的保险;如果其变动对车辆没有较大的影响,则不需要再重新增加保险。

  上午,记者还分别从平安、华安等财险公司了解到,现在机动车在进行“油改气”前,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要求其增加一份附加的“新增设备险”,以此应对油改气增加的风险。

  据介绍,我市机动车油改气从2004年开始陆续出现,随着油价的一路飙升,今年以来“油改气”的车辆达到高峰,但“油改气”主要还是出租车。从目前的情况看,多数机动车“油改气”还只是自己私自一改了之。 (藕海滨)

  新闻点 9:00 市内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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