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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船抢位置挤断人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2:53 江南都市报

  法院判其赔偿受害人36万余元

  本报讯刘妍、魏峥、记者谢俊报道:无证船员驾驶一艘无船舶证书的船只,为抢位置把人左手挤压断。日前,南昌市 东湖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陶某赔偿受害人龚某36万余元。

  2005年5月24日下午,在赣江东支(中河)南昌县蒋巷镇梧青州陶村对面的江中水域,被告人陶某驾驶一艘“ 赣南昌货C#”正在作业。这时,陶某看到另一艘货船正靠近原告龚某所在船“赣南昌A#”附近,便强行抢占位置引发事故 ,最后导致原告龚某左手被挤压断。出事后,陶某立即开船逃离现场。

  2005年7月6日,江西省南昌市地方海事局对本次事故调查后,认定驾驶员陶某无船员职务适任证。同年7月1 5日,龚某经鉴定为五级伤残。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陶某赔偿龚某36万余元,另两名被告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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