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14周后流产 必须到定点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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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3:21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8月8日讯(记者 张欣 通讯员 李刚)8月2日,临淄区人口计生局、卫生局、齐鲁石化公司计生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怀孕十四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工作的意见》,公布了实施怀孕十四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医院,其他未经指定的单位不得施行。 临淄区指定的实施怀孕十四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医院主要包括,临淄区人民医院、临淄区妇幼保健院、临淄区中医院、临淄区计划生育服务站、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
2005年,淄博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7,个别区县达到了110以上,2001—2005年性别比超110的乡镇(办)有40个,2006年,淄博市计划将出生性别比控制在107以内。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合法怀孕十四周以上且不符合法定终止妊娠条件的妇女终止妊娠的,一经查实,将由临淄区卫生或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a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