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任命秘密监察条例小组法官和专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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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4:0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八月九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今天宣布,行政长官曾荫权根据新订立的《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按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议,委任三名小组法官,和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专员)。被委任的三名小组法官,包括: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彭键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石辉、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钟安德。被委任的为专员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胡国兴。
曾荫权在此间表示:“三名法官均是资深和经验丰富的。我很高兴他们承担此重任。胡国兴法官是一位极有经验的法官,对公共事务,特别在确保香港选举的公开、公平及公正方面,有卓越的贡献。我有绝对信心他会胜任这个重要的新职。” 据悉,小组法官的任命即日生效。而为让胡国兴能完成早前已调派给他聆讯的案件,专员任期将由二○○六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小组法官和专员的任期均为三年。曾荫权指出,新的条例提供完备法定架构,以规管执法机关进行截取通讯和秘密监察行动。“这条例是在保障社会治安的权利和保障个人私隐权利之间取得平衡的典范。政府有决心确保法例顺利地实施。” 此外,曾荫权今天委任彭键基接替胡国兴为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主席,任期三年,由二OO六年八月十七日起至二OO九年八月十六日止。特区政府发言人说:“我们很高兴彭键基法官接受任命,出任选管会主席。彭法官曾经担任二OO二年行政长官选举的选举主任,具有处理选举事务的经验。他也具备担任政府委员会主席的经验。我们有信心选管会在彭法官的领导下,将成功完成未来的任务。”(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