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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批条子打招呼只是极少数领导个人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4:5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9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7月31日至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兴长赴新疆进行考察。他强调,对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有法不依、批条子、打招呼的现象,要看到它是极少数领导干部的个人行为。

  姜兴长强调,要始终注意增强党的观念,自觉坚持中共的领导。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在法院各项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经受住政治风浪的考验,有效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一是要增强党的观念,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这个重大问题上,必须头脑清醒、态度鲜明、立场坚定、行动自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绝不动摇。对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有法不依、批条子、打招呼的现象,要把它放到人治转向法治的历史进程中去考察,要看到它与我们党的原则和纪律是根本不相容的,是极少数领导干部的个人行为,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本身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绝不能把这种不正常的干预与党的领导等同起来,从而影响坚持党的领导的信念。

  二是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院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马克思主义对法院工作的指导地位,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法律思想,坚持用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
科学发展观
牢牢占领法学舆论阵地,武装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头脑。要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社会现象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诋毁法律和国家形象的错误言行,要增强鉴别力,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三是要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等部署。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议、决定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司法审判和法院其他工作之中。要自觉服从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各级法院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王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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