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携管制刀具进公共场所拘留 举报最高奖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5:11 汉网

  据新华社电 记者8日从公安部了解到,自8月10日至15日,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收缴管制刀具统一行动,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将一律依法拘留。

  根据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将对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风景旅游区、娱乐场所、校园周边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治安危险分子、有劣迹青少年
等重点人群进行严密查控,集中收缴管制刀具。

  公安部要求在统一收缴行动中,凡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或者未建立购销登记制度的管制刀具生产、销售企业,要一律依法取缔;凡摆摊设点贩卖管制刀具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要一律依法收缴;凡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要一律依法拘留。公安部日前制定了群众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拿出专门奖励经费,对群众举报线索查实的都将给予奖励,有重大贡献的最高将给予1万元奖励。

  “刀患”无穷

  2006年6月8日,正在紧张高考之中的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第一中学考生杜某,即将迎来人生的另一个新阶段,却因为10元钱的欠款被同学刺伤,惨死在匕首之下。

  仅隔一周,又一涉刀惨案发生。河南省开封县大李庄中学高一学生周某与高三学生因口角发生扭打后,纠集5名社会青年,持刀闯入学校进行报复,造成3名学生死亡,4人受伤。

  上述案件发生在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期间。

  “从每年发生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数量、类型来看,涉刀案件占到绝大多数,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公安部治安局枪支警械管理处副处长何力说。

  据公安部统计,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案件5.3万余起,占妨害公共安全治安案件总数的21.6%,涉刀治安、刑事案件达到了30多万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