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港澳生收费与内地生相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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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5:1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每生每学年将补助8000元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报道:省物价局昨日转发国家有关通知,明确从今年秋季起,各高校招收港澳生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广东各高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设立针对港澳地区学生的收费项目。
国家有关通知明确,自2006年秋季入学起,执行以下政策:对已录取到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学习的港澳地区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学费标准一致;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一致。 在设立港澳学生奖助学金方面,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港澳学生奖助学金,包括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对招收港澳上述学生的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专项补助:为鼓励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更多港澳地区学生,国家财政根据每年的招生数量,据实安排财政生均定额补助,中央财政对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科研院所和部分地方高校(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等6个不享受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省、直辖市除外)招收的上述港澳学生,按每生每学年8000元给予专项补助。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