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犯下令手枪送进监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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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5:24 大众网-农村大众 | |||||||||
本报讯据《成都商报》报道,通过狱外人员,服刑罪犯将手枪、子弹、毒品成功带进监区。原四川省崇州监狱5名狱警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 8月8日,彭州市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这起案件,原四川省崇州监狱瓶盖厂外劳队队长邓术林、指导员靳宁、副队长伍文忠、警察余金以及原崇州监狱狱政科副科长周斌出庭受审。
检方指控称,邓术林在担任监狱瓶盖厂外劳队队长期间,不履行监管职责。监区有服刑罪犯私自外出,代警察在会见单上签字、违规会见非直系亲属的情况。靳宁担任指导员期间,也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正因为两人工作中的不认真,2004年3月至8月,服刑罪犯刘期见通过狱外无业人员李某、苏某等人将1把仿五四式手枪和12发子弹、250克毒品K粉、手机等违禁物品多次带入监区。 检方还认为,伍文忠作为外劳队副队长,在2004年3月12日值班时,没有严格执行监狱会见制度,导致李某成功将枪支弹药带进监区交给刘期见。余金作为管教民警,在8月16日值班时,也没有严格执行监狱会见制度,导致苏某将毒品K粉带进监区。 公诉人说,刘期见经常私自离开监狱外出,逗留到深夜才回来。有时还要离开监狱去和女友约会。邓术林还曾用自己的私家车送刘期见回家看母亲。刘期见当着狱警的面打手机,狱警也当没看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