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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两名女歌手在京煤气中毒 家属起诉北京警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6:3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华夏时报》报道:武汉女歌手“超级玛丽”组合罗惊、韩萱中毒案昨天在北京朝阳法院进行开庭审理,罗惊、韩萱的家属向北京公安局索赔金额达到空前的5300万元。

  警方拒破门延误救治?

  昨天罗惊的父亲也从武汉来到了北京。据了解,20岁的罗惊与19岁的韩萱都是武汉
市人,均毕业于武汉49中,2003年在京组成“超级玛丽”组合。今年3月1日,两人在租住地———潘家园松榆东里22号不幸煤气中毒,至今仍未苏醒。“超级玛丽”父母在起诉书中称,3月1日事件发生的时候潘家园派出所也接到了报警,朝阳区潘家园派出所薛姓警官以“闻不到煤气味”、报警人“不是房屋的居住者、不是房东也不是她们直系亲属”为由,拒绝破门而入。3月2日8时30分,房东让邻居拿钥匙开门,两人已中毒很深。送医时距报警已9个多小时。

  中毒昏迷与警方无关?

  潘家园派出所则认为,“超级玛丽”煤气中毒昏迷与己无关。3月2日凌晨0时31分许,两歌手的朋友刘然报警称:松榆东里22号楼其朋友罗惊、韩萱在家可能有危险。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到现场了解情况为,刘然多次拨打其友人罗惊、韩萱的电话无人接听,怀疑其遇到危险。由于时值深夜,民警于当日清晨8时许通过电话联系上房主,在房主通知下由持有钥匙的邻居打开门后发现罗惊、韩萱在屋内昏迷,屋内并弥漫煤气,后立即配合”120”对二人进行抢救。经医院诊断罗京、韩萱病情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潘家园派出所认为,接警后警方是在合理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了适当处置,并不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原告煤气中毒后昏迷与派出所的行为无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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