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本报记者如实报道 姜永盛送锦旗感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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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21:26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记者 奥妮莎) 8月4日,本报刊发了通讯《呼市人姜永盛:我背了23年的贪污黑锅》,引起广大读者关注。8月9日,姜永盛将一面写有“仗义直言,为民请命”字样的锦旗送到本报,感谢本报首席记者张弓长对他蒙冤23年的事情进行了如实报道。 1981年8月,姜永盛自己组建了一个工程队,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拥有了50多万元的固定资产。1983年6月,呼市新城区纪检委突然把姜永盛及其工程队列为打击经济领域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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