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撞断肋骨 男子索赔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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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1:18 重庆青年报 | |||||||||
重青报讯 (记者 唐中明 实习生 王昕幼) 骑着摩托车准备穿越火车轨道与公路平交道口时,突遇火车开来,摩托车被火车车头挂起,开了50多米才停下来,摩托车车主幸运地捡回一条命。伤者向肇事火车索赔却一审败诉。昨日,该案在市一中院二审开庭,法庭审理后宣布择日判决。 2002年3月15日的下午2时许,龚义清骑着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冒雨返回单位办事,当
无奈之下,龚义清以火车过道口未按规定鸣笛、道口无人看守为由,将南桐矿业公司告上了万盛区法院,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续医费等10万元。后经万盛区法院一审后判决,龚义清负此次事故主责,负次责的南桐矿业公司扣除已垫付的医药费,只需付龚义清800余元。龚义清不服,遂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昨日,双方再次对簿公堂。龚义清的代理律师提出,事发地虽属无人看守道口,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系统指在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处,设专人对通过道口的车辆和行人实施监督和防护,以保障道口安全畅通”。而事发时,事发地却无专人看守。 昨日,法庭审理后宣布择日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