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规定女出租车司机不得穿吊带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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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4:46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 车容车貌要整洁,营运中要讲普通话,男驾驶员不得蓄长发、留胡须,女驾驶员不得穿吊带、短裙和高跟鞋。从今天起至9月30日,郑州市出租车主管部门将对出租车行业进行为期一个多月的行业服务集中整治。 昨天,从郑州市客运管理处传出消息,依照新修订的《郑州市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出租车车容车貌要整洁。《标准》对出租车车身、车厢、顶灯、计
同时,《标准》对出租车司机仪容举止也作了详细规定,按《标准》要求,司机必须讲究卫生,着装整洁,仪容大方。男驾驶员不得蓄长发、留胡须,不得穿背心和拖鞋,不得袒胸露背或穿短裤;女驾驶员不得穿吊带或短裙、高跟鞋驾驶出租汽车。 营运中,驾驶员要讲普通话,并使用“服务用语”;运送外地客人应主动介绍郑州的风土人情、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主要商业网点,或应乘客要求介绍其他情况。 8月10日~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从8月20日起,郑州市客运管理处将按《标准》进行稽查,对违反《标准》的行为,根据情况,可给予50元以下的罚款直至吊销驾驶员运营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