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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到教育局了解情况竟遭报警威胁———当事人孟浩委员就此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0:34 人民政协报

  “我的初衷没有一点恶意。”8月9日,广东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社员、省直政风行风评议团团员孟浩在谈到广州市教育局“吃闭门羹”的事情时说,“政协委员应该代表人民的意愿,我不能考虑个人的得失和委屈。”

  8月2日,孟浩收到了广州荔湾区中学生小华的一封紧急求助邮件。信中反映,今年中考小华填报了广州市一中公办公费的志愿,结果被录取为择校生,要多付4万元的赞助费。
小华的家庭经济状况无力支付这高昂的赞助费。

  为了了解小华的高额择校费问题,8月4日上午11点,孟浩前往广州市教育局,在出示了委员证后,孟浩见该局领导的要求遭到拒绝。当他准备自己上楼找领导时,该局办公室一陈姓副主任当场表示:“如果你要闯机关大楼,我就打110报警!”在这名副主任的阻拦下,孟浩只好无奈地在门口等待。12点左右,该局办公室林主任出现在众人面前,对于工作人员的态度,他向孟浩表示道歉,并就小华的情况作了一番解释。

  这件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身处舆论漩涡的孟浩委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并介绍了事情的经过。

  “我做得一点也没错。”孟浩委员说,今年6月30日出台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支持政协委员就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或视察”。《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中也明确指出,“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应受到保护”。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可归纳为:“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反映社情民意是一个政协委员最基本的素质。如果说委员不重视民情、不倾听民意,他就不合格。”作为广东省第九届政协委员的孟浩,不断地思考着政协委员应如何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并以此来更好地履职这个问题。在2004年2月召开的广东省政协九届二次全会上,孟浩委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我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其名单及其联系方式、方法的建议》的提案,并向社会公布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方法。

  “不少人通过媒体知道我是一个热心人,往往将他们碰到的困难告诉我。”孟浩委员说,目前,他已收到了400余个电子邮件和10余封信件,通过筛选分析,将关注和反映的问题形成提案、信息约有50余份,得到了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

  尽管在省教育局了解情况时遭拒,但孟浩委员仍表示:不能考虑个人的得失和委屈,当一天政协委员就要尽一天职责。

  目前,广州市教育局调查后的结论是:小华自己填错了志愿。据悉,小华现暂时在市一中报到,但在8月24日注册时,仍需一次性缴纳4万元择校费,否则可能面临转学或退学。对于4万元的择校费,小华的父母一筹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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