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属于商业贿赂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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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2:06 扬子晚报 | |||||||||
北京电据竞报报道,针对个别媒体将“红包”误以为商业贿赂,北京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昨天表态,在卫生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商业贿赂不能等同于‘红包’,这是不准确的。” 该负责人表示,商业贿赂是生产厂家、医药公司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红包”是指医患之间收送的礼金。收送“红包”是不正之风,也要认真进行治理,但与
自今年4月份以来,北京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共收到群众举报电话22个,信件87封,接待群众来访3起,目前,北京市卫生局根据举报情况正进行逐一核实。 出于工作考虑,北京市卫生局表示,暂不向外公布治理商业贿赂专用账户收缴钱款的情况。但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专用账户钱款一律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支配该账户资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