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他们的生命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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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2:27 新闻晚报 | |||||||||
□晚报记者 张建群报道 草根演员的生存现状 片酬一天一结,剧组人员轻则呵斥,重则辱骂,但还得忍气吞声。 一天工作8小时,出场露个脸20元,有一句台词50元,装一次死人100元,做一次替身200元到300元,而最贵的竟然是挨一记耳光500元。
群众演员,又是一起群众演员片场意外身亡!去年夏天电视剧《浴火凤凰》在沪拍摄中,55岁的沪籍群众演员陈允火斤扮演水上浮尸戏,在风浪下不幸溺水的事件还令很多人记忆犹新。昨天有北京媒体报道,在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取景的某戏拍戏正酣,有一位40多岁的女性群众演员在这异常闷热的桑拿天,穿着职业套装猝死片场。在剧组中处于边缘化角色的群众演员,再度以一种惨痛的方式成为了焦点话题。 又闻悲剧,群众演员猝死桑拿天 8月6日上午,六七十名群众演员从北影厂门口分乘大客车来到某别墅拍摄区。群众演员需要在戏中扮演坐在台下的公司老总、社会精英类人物。男士穿衬衫西服打领带,女士则是职业套裙。据一位群众演员事后向媒体诉苦,穿那么多衣服还得坐在太阳底下晒着,有女同志悄悄拿出遮阳伞来,马上遭到呵斥。中午过了饭点一个多小时才吃上饭,很多人是又累又饿又渴。 下午2时多,有人看到40多岁的葛女士突然站起身来,手里拎着一罐自带的易拉罐啤酒快步穿过别墅长廊,向大门外停着的大客车走去,几分钟后,有人突然惊叫起来:“快来人啊,这儿躺着一个人!”众人出去才发现,葛女士已经倒在大客车旁边,脸色乌青,口吐白沫,浑身抽搐,人事不省。此后,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派出所民警向媒体证实说,初步判断为心脏病突发猝死。 而同样发生在去年酷暑夏日,《浴火凤凰》剧组中55岁的群众演员陈允火斤跳入黄浦江当替身,当时恰逢江水涨潮,由于安全保护措施不得力,发生意外欲营救时,已经来不及了。此后不久,某剧组又传出噩耗,两位群众演员黄河溺水失踪。该剧负责人当时对外表示,两名溺水者违反剧组规定私自下河游泳以致身亡,剧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过,无论过程和结果是怎样的,群众演员们的生存状态令人担忧。 生活境遇,收入低下还忍气挨骂 面对一起起意外事故的发生,群众演员的对外抱怨时有耳闻,他们最不堪忍受的是内心遭遇的伤害:“剧组的人对我们轻则呵斥,重则辱骂,我们对他们恨得咬牙切齿,但还得忍气吞声。”他们的片酬是干一天算一天,所以剧组一般不可能为其买保险。按照通常“高风险高受益”的说法,那么,群众演员们在保障不够充足的情况下,是不是能够有较为满意的收入呢? 昨晚,沪上资深演员韦力接受记者采访时感慨:“很多剧组根本就不把群众演员当人看待,地位很低下。”据悉,他们一天大约工作8小时左右,出场露个脸20元,有一句台词50元,装一次死人100元,做一次替身200元到300元,而最贵的竟然是挨一记耳光500元。“说是这样说,很多时候装了死人也拿不到那么多钱。除了正常的酬金之外,给一个小红包算是避邪消灾,里面有的象征性给个10块钱,有的甚至只是意思一下给个一块钱。” 据介绍,群众演员和剧组的关系十分松散,他们往往是由“群头”临时招集而来,收入自然要被抽头掉一层。著名制片人郑凯南曾经拍摄过《林海雪原》、《梅艳芳菲》等大剧,她昨晚告诉记者:“早在10年前拍摄《日落紫禁城》的时候,群众演员一天挣到30元,群头从中的抽成一般是5-10元不等。” 记者从郑凯南的介绍中注意到,群众演员10年前一天的报酬,居然和10年后的今天处于一个水平线。相比10年前后的生活水平和物价情况,群众演员实际收入已经是大大地贬值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供大于求,群众演员多为生计谋 韦力20世纪80年代就闯荡影视圈,至今在期间摸爬滚打了20多年。他介绍说,在80年代时,一个群众演员一天的工钱是5-8元。而当时一部戏对其主要演员的收入也有明确规定,一集一般只能在220元左右。如果按照7天拍摄一集来计算,主要演员一天的工资只有30多元。也就是说,两者的收入差距不超过10倍。 20年之后,大腕和群众演员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大牌明星最高身价一集达到了15-20万元,群众演员还是在20、30元之间徘徊。两者的落差显然已是不可同日而语。韦力分析:“关键还是供求关系,现在供大于求,就不值钱了。此外,20年前的群众演员构成和现在也不太相同。很多知识分子、工程师等等也愿意玩票似的来当一回群众演员,他们不计较赚钱多少,纯粹是热爱影视艺术,来圆一回梦。” 相比20年前追逐理想“体验派”的群众演员,现在的队伍更多是维持“生计型”的。据悉,其大致有三种人,一种是刚从学校毕业,内心充满好奇的穷学生;一种是幻想出名,但身无分文的表演爱好者;还有一种是在大城市找不到工作,靠当群众演员赚取生活费的打工者。他们在管理上则是一种金字塔式的模式。剧组一般和群众演员不接触,而是“群头”联系到了一部剧之后,再向下层层寻找合适人员。群众演员完成任务向“群头”拿钱走人。 对于意外发生后的处理,郑凯南介绍,《林海雪原》拍摄期间一位群众演员在跳崖时受伤。剧组为其进行治疗之后,最后双方经过协商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群众演员工作中的意外遭遇究竟该由谁埋单呢? 多少金钱能换回生命 针对这次女群众演员片场猝死,昨晚,上海翟建律师事务所的陆建承律师认为,该事件应该划归“工伤”。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双方即使没有合同关系,但是已经发生了雇佣事实,当时属于工作期间,天气的炎热等使得演员身体出现了某种情况。所以,应该沿用工伤范畴来进行相应的赔偿。” 而郑凯南和韦力等在接受采访时皆深深遗憾:“在生命的消失面前,多少金钱其实都是微不足道的。”他们呼吁,剧组要加强安全防范和积极的保护措施,给群众演员兄弟般的关爱和尊重。群众演员本人在接受任务时则要量力而行,不要勉为其难,要杜绝为酬金赶鸭子上架。因为,拿生命当赌注代价实在太大了,如果明知输不起,就千万不要搏命冒险。 群众演员片场意外时有发生,但由于其和剧组特殊的流动关系,即使出了事,大多也是“私了”,权益问题一直难以得到公正合理的对待。悲剧过后如果不能带来实实在在的警惕、震动和醒悟,那才是最大的不幸和悲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