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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的媳妇又在别处征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4:18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8月9日讯(通讯员 吕亮 王险峰 记者 韩凯)今年7月,邹平县的杨某花7000元钱买了个“云南媳妇”。本以为赚了大便宜,没想到这“云南媳妇”竟是一诈骗团伙的成员,而杨某正是她准备实施诈骗的对象。目前,买媳妇的杨某和涉嫌诈骗的“云南媳妇”已经被警方控制。

  2006年7月初,邹平县的杜某通过人贩子给自己的大舅哥杨某买了一个“云南媳妇”
,名叫李翠竹,30多岁。为此,杨某向人贩子支付了2000元,并给了“云南媳妇”5000元彩礼。

  7月中旬,杨某领着“云南媳妇”来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办理手续时,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认定“云南媳妇”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是伪造的。李翠竹矢口否认,并提出要回云南老家开具身份和婚姻证明。走后便以洪水冲毁铁路为由,暂时不回邹平。

  7月24日,杨某的朋友突然告诉他,“云南媳妇”李翠竹在章丘某地正化名曹红梅到处征婚。杨某当即赶到章丘某地,找到并带回了李翠竹。此时,杨某已经对李翠竹的身份产生了怀疑,但李翠竹却表示自己还愿意嫁给他。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李翠竹答应把自己的5000元彩礼钱还给杨某。然而,两人先后两次到银行取钱,都因为李翠竹的银行账号密码错误而未能取出钱。对此,李翠竹说自己的账户是从河北省衡水市开的户,并表示要到衡水找回账户密码。

  为了防止人财两空,杨某要求杜某和自己的兄弟一同前往衡水。8月5日上午,3个人来到济青高速公路邹平服务区等车,准备去衡水。10:00左右,李翠竹在服务区的厕所里向警方报案,称自己被人拐卖了。

  接到报警后,济青高速公路淄博交警大队的民警迅速赶到收费站,将3人带回,并转交给邹平警方。目前,邹平警方已经确认:李翠竹是一诈骗团伙的成员。此案的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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