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狩猎额公开拍卖 在全国尚属首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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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5: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有关官员称不会导致种群破坏 上海今天消息据今天《新闻晨报》报道:近日,一则刊登在成都报纸上的拍卖公告在媒体上引起轩然大波。该公告称,“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将于8月13日在成都拍卖。拍卖野生动物狩猎额度,这在我国还是首次。
昨天,在国家林业部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召开的临时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就“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情况作了说明,并公布了此次狩猎额度将涉及盘羊、羚牛等14种野生动物共289只(头),地域范围限于四川、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宁夏、内蒙古、湖南等8个省和自治区。 发布会上,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伟解释,“野生动物狩猎额度”指的是狩猎的地区划定、狩猎对象以及狩猎数量限定。王伟告诉记者,狩猎野生动物的大门从来没有关闭过,国际狩猎野生动物在我国也不是新鲜事,但采用拍卖的方式进行,这还是第一次。王伟说,这是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市场化的一个探索和试点,明年将会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推行。 昨天下午,发布公告的黑龙江龙法拍卖公司负责该拍卖项目的张长明先生告诉记者,此次拍卖的竞买者必须是具有国际狩猎代理资质的国内机构。 张长明透露,目前国内具有该资质的机构只有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妇女旅行社、北京正安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有媒体报道,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将参加拍卖。 采用额度拍卖的方式是否会增加狩猎者,而大大减少野生动物的数量?针对读者的担心和网友的质疑,王伟回答,上述被拍卖的额度是经过严格论证的,而且狩猎必须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猎杀指定的野生动物,并遵循“打公不打母、打老不打小”等原则,不会对野生动物种群造成破坏。而且,拍卖所得的资金收入将全部用于保护野生动物。(杨育才)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