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教师提出143万国家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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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5:17 北京晚报 | |||||||||
本报邯郸讯昨天,蒙冤15年的徐计彬和他的代理律师一起来到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出143.44万元的赔偿,并申请为自己落实教师政策。 原曲周县河南疃镇第二疃小学民办教师徐计彬,1991年被指控犯强奸罪被判刑。出狱后徐计彬在律师的指导下前往医院进行血型化验,结果发现自己的血型为“O”型,与原来认定其有罪的血型“B”型不一致。徐计彬遂将此案诉诸法律。今年7月28日,曲周县人民法
徐计彬说,他原来是一名优秀的民办教师,因为司法机关的错误而被学校开除,所以他请求恢复教师身份。徐计彬要求义务机关赔偿各种物质、精神损失143.44万元。徐计彬还要求查明导致冤案的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据悉,法院接到申请后将进行审核,不日将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陈国营X0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