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儿媳被从轻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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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5:1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本报曾报道的孝顺儿媳郁殊与丈夫离婚后仍照顾前公公,却因不堪辱骂而杀死前公公一案今天宣判,郁殊被市一中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 郁殊在听取法官宣读判决书时情绪不稳定,尤其是法官念到她照顾前公公的细节和她因被辱骂而杀死前公公的内容时,她不停的哭泣以致站立不稳,两名法警不得不搀住她的胳膊。记者发现,和上一次开庭时不同,郁殊头顶已被白发盖住。
法院审理后查明,郁殊与丈夫协议离婚后,仍照顾前公公的生活。前公公脾气不好,常无故辱骂家人。今年1月28日10时许,郁殊到前公公的住处照顾其饮食起居时,他无故辱骂郁殊,当日14时郁殊不堪被长时间的辱骂,持菜刀猛砍前公公头部,致其死亡。 一中院认为,郁殊作案后报警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家属表示了对郁殊的谅解,故可依法对郁殊减轻处罚。该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郁殊有期徒刑8年。法院宣判后,郁殊的前夫对判决表示满意,当庭说自己没有任何意见。 主审法官介绍说,虽然前公公有辱骂郁殊的行为,但郁殊可以采取别的正确方法来处理,而不能用暴力致人死亡,因此不能认为前公公对案件的发生有重大过错。考虑到郁殊前夫一家人均向法院表示了不追究郁殊法律责任的请求,因此法院从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结合的角度,轻判郁殊有期徒刑8年。J1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