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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未成年人纳入医保堵漏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5:24 金羊网-羊城晚报

  ■珠海解决了被医疗改革忽视的问题

  ■外来工子女也可享受市民医保待遇

  本报珠海讯记者林丹、通讯员郭金荣报道:六七万元的手术费曾令周仕兰绝望,她的儿子双文因先天性脑积水威胁生命。丈夫在珠海当保安的收入不可能支付这笔昂贵的医疗
费……尽管没有人统计过珠海未成年人患恶性肿瘤等大病的数字,但当地媒体几乎每年都会为一些个案呼吁社会援助。不过,这种状况将会从今年9月1日起得以改观。因为,《珠海未成年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于这一天起开始实施。这是广东省首个将未成年人纳入医保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引人注目的是,3岁以上的外来工子女也被纳入了未成年人的医保范围,缴费标准与市民一样———每人每年120元,个人只需交90元,其余由政府补贴。珠海外来工子女在全国率先享受这一“市民待遇”。

  据统计,珠海未成年人约有27万,其中外来工子女约有7万。珠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闫昊波说:“外来工子女占了珠海未成年人的1/4,不把他们纳进医保是不公平的。”

  未成年人纳入医保珠海经验值得借鉴

  将未成年人纳入医保范畴,近年来呼声很高,广东省以珠海、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市,探索相关医疗保险方案。珠海作为全省首个全面推行未成年人医疗保障的城市,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补缺医疗改革疏漏了未成年子女

  事实上,在中国公民享受公费医疗和劳保时期,未成年子女是享受医疗保障的,他们的医疗费用在父母的单位各报销50%。医疗改革把这一块疏漏了。闫昊波副局长说:“由于就业多元化,就业单位的产权多元化,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障在改革中缺失或是弱化了,许多单位不负责职工子女的医疗费用。一些孩子生病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因病致贫,因病致困。我们必须通过建立全社会的医疗保障体系,一揽子解决未成年人的就医保障。”

  探索未成年人住院率低缴费下调

  珠海是最早着手医疗改革的城市之一,从199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2年起又实施了《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闫昊波说:“但是,未成年人的病种、费用、住院率与成年人不同,我们需要摸索经验。”去年1月1日起,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展开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试点,每人一年缴费180元。

  一年试行的结果表明,未成年人住院率不到2%,住院者的住院费平均为2000元。医保费积存了300多万元。闫昊波说:“这说明原来收缴的费用偏高,所以《珠海未成年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下调收缴费用。”

  《珠海未成年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已参加珠海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低保家庭参保人个人不缴费,由市、区财政补贴。

  亮点向基层分流减轻参保人负担

  闫昊波副局长说,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障方式为保住院+门诊病种,社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但必须连续缴费2年以上。连续缴费1年以上,2年以下的支付限额为10万元。连续缴费半年以上,1年以下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万元。连续缴费半年以内,支付限额5000元。

  《珠海未成年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亮点还在于鼓励就诊向基层分流,减轻参保人负担:在低费用段时对发生在一、二级医疗机构的费用提高基金支付比例。5000元以下,在一、二级医疗机构就诊的部分支付7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部分支付60%。

  在珠海的大学园区还有数万大学生,闫昊波说,他们可以参照这个《暂行办法》,以院校为单位参保,但不享受财政补贴。本报记者林丹通讯员郭金荣

  (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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