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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专机超时飞行不处罚 台专家批漠视“法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7:31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8月10日消息据台媒报道,曾被岛内媒体戏称为“迷航之旅”的陈水扁中南美洲之旅,在9天8夜的行程当中飞行里程数高达3万1千多英里,尽管飞行安全专家痛批如此超时工作属“违法”,但台“民航局”称因任务特殊,决定不予处分。

  据报道,陈水扁5月的中南美洲之行,由于过境地点一波三折,导致台湾“华航”专机的机组人员在9天8夜的行程当中一共飞了31个半小时。因为整个旅程辗转飞行了3万1千多
英里,比原规划多了6500英里。其中,从多米尼加到利比亚,再前往印度尼西亚的巴丹岛,就飞了整整21.5个小时;如果统计全部的飞行时间,更高达31.5个小时。

  根据国际民航法规定,飞行员1天的飞行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双组员轮班时间不得超过18小时。但陈水扁的专机出发后,先飞到阿姆斯特丹,再到巴拉圭,等于是绕着地球跑。

  尽管岛内飞行安全专家痛批,这样的超时工作不但让机师人仰马翻,更可能危及飞航安全,但台“民航局”日前开会却认为,此次专机的任务具有“特殊性”,“华航”派出的6名机组员并非恶意超时,因此裁定不处罚。

  但飞航专家指出,陈水扁乘“民航机”出访就该遵守“民航法”规定,做出不处分的裁决根本就是漠视“法令”,也忽视飞航安全。(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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