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追加大陆游客团费 台一旅行社被罚1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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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9:41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专稿(驻香港记者 张军勇):据台湾媒体报道,日前将一批大陆旅客载到台湾一机场航空警察局报案的旅行业者,9日被台”交通部”观光局处以新台币15万元的罚款。 发生在本月1日的大陆一旅行团被旅行社载送到航空警察局事件,原因在接待旅行社向这批旅客收取100美元的额外团费,收取理由是团员在商家消费金额未达到旅社期望,因此要多缴额外费用弥补团费不足。对此,大陆旅客表示原本就没有购物行程,当然不愿支付
该案经观光局深入调查后,发现业者所言并非事实,台湾接待旅行社不宜向大陆旅客索取所谓的团费和差额,应由业者与大陆业者协商,不应直接向旅客索取。同时旅客出现情绪性反应时,应予以安抚和妥善处理,但业者并未如此,严重影响台湾旅游业的形象,依相关规定,处以新台币15万元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