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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室年内进驻500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0:16 新京报

  将推广至全市所有行政村,初期试点已发挥避免诉讼和化解矛盾作用

  本报讯(记者张太凌)昨日上午,北京市司法局召开农村建立法律服务室工作会议,并下发《关于在农村建立法律服务室意见》,明确今年要在全市各区县500个村建立法律服务室,而后推至全市所有行政村。

  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友江表示,“在农村建立法律服务室,缓解司法所人少活多,农村居住分散,各项工作都不十分扎实的问题,同时也使司法行政职能在农村得到延伸。”

  据了解,今年4月份,北京市司法局在大兴开展了法律服务室工作试点,除固定服务的村设专职人民调解员外,由律师、法律工作志愿者和司法助理员组成的流动服务人员,也定期到法律服务室开展工作。

  昨日上午,大兴区最早成立法律服务室的北藏村镇诸葛营村书记张乐介绍,自今年4月25日成立法律服务室以来,诸葛营村246户800口人中已有39人次前来向律师咨询包括邻里纠葛,土地纠纷、工伤医疗等法律问题。

  “我不会帮一个村民跟另一个村民打官司”,正在服务室等待来访者的该村法律顾问、北京三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凤成说,避免诉讼和化解矛盾应该是来这里的律师首先要考虑的。

  据北藏村镇镇长梁建青介绍,北藏村镇2005年1月份群体上访12次594人,法律服务团组建后3个月才有9次86人,法律服务室成立后,群体上访继续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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