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镇长 挪用受贿超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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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1:0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南方都市报消息昨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东莞市樟木头镇镇委副书记、镇长李为民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961万元、港币290万元,受贿171万元,贪污106.2万元一案。检察机关的起诉书称,李为民目前已经归还涉案1.1亿多元中的5300多万元。李为民和他的辩护人昨日在法庭上表示,李家正在变卖财产,相信在一审宣判之前能够全部还清剩余款项。
李为民,男,1963年8月4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大专,案发前系东莞市樟木头镇镇委副书记、镇长。 据公诉人介绍,李为民开始赌博是在1996年和1997年间。当时,李为民和冯某一起去澳门赌博,起初赌资还比较小。1998年的时候,李为民赌资越来越大,李为民这个时候经人介绍认识了澳门“葡京赌场”的叠码仔,身上携带的钱输光后,就开始向叠码仔借筹码。从那个时候开始,李为民常常是一次就输100多万元。2004年,中纪委加大了对于官员赴境外赌博的查处力度,李为民此时并没有悔悟,竟然屡次通过电话遥控他人帮其在澳门疯狂投注。据东莞市纪委早前查实,李为民长期参与境外赌博,输掉人民币9000多万元。 检察院起诉称,1998年1月至2004年11月,被告人李为民担任东莞市塘厦镇副镇长、镇长,兼任该镇对外经济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塘厦镇镇联经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塘厦镇科苑城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李为民利用上述职务之便,进行挪用公款、受贿、贪污等犯罪活动。其中,挪用公款10961万元、港币290万元,受贿171万元,贪污106.2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