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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媒体可申请航拍奥运会赛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2:37 东方早报

  昨天,在北京奥运会2006年世界转播商大会上,北京市委书记、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在致辞中对国内外电视机构代表表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方便国外记者来华采访的特别政策。同时,北京就上届大会对境外媒体作出的承诺更进一步,提出了包括国外注册媒体可申请航拍北京、拍摄北京文物在内的6条服务承诺。

  外国记者可免办签证

  刘淇介绍说,正在制定的有关北京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来华采访规定将本着为外国记者采访奥运会提供便利的原则,在如下方面做出安排:持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外国记者在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有效期内可以免办签证,凭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和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多次入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外国记者携带合理数量自用采访器材可通过便捷手续按临时进口的方式免税入境;外国记者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置和使用无线电设备。

  这项规定将在履行法定的立法程序后,于2007年颁布实施。

  六项承诺

  有关部门还作出六条承诺:1、外国媒体机构运进各种用于转播和赛事报道的器材及相关物资,可办理暂时进境手续,免收税款;2、允许与北京奥运会报道相关的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外国记者可以申请获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3、境外注册媒体通过北京奥组委提出文物的拍摄申请并统一由奥组委按规定程序向国家文物局申请拍摄;4、许可外国记者及媒体机构可以向中国奥委会新闻委员会提出采访中国运动员的申请,中国奥委会新闻委员会将对此实施管理和提供便利;5、外国注册媒体机构如需对奥运会赛事进行航拍,可向北京奥组委提出申请和详细航拍计划,由北京奥组委统一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6、外国记者可以通过依法设立的房屋中介机构租赁房屋和办公场所。

早报记者 吴玉蓉 周浩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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