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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不服处罚状告交通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3:4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出租车司机刘卫国在北京站出租汽车站区停车被罚,理由是他私自揽客。刘卫国不服,称自己只是临时停车,没有揽客。昨天,刘卫国起诉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一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5月16日早晨7时,刘卫国驾车来到北京站恒基广场,停车位置正是北京站出租汽车站区范围。根据规定,在该范围内拉客必须到调度站排队,其他地点不能私自揽客。交
通执法总队称,刘卫国当时车上显示空车待租标志,并与乘客议价。于是,两名执法人员拦下车告诉刘卫国,由于他不按顺序排队私自揽客,处以1000元罚款。刘卫国不服,当场拒绝签字。

  “我没有揽客。”刘卫国说,他在此地送乘客下车后到旁边的肯德基上厕所,回来刚要走就被拦下。“我最多算违章停车,但那也不归执法总队管。”刘卫国一纸诉状递交到西城法院,要求撤销处罚决定,返还被罚的1000元。

  为了证明刘卫国是停车揽客,执法总队提交了三份证人证言,包括两名出租司机,一名民警。两名司机证实,当天看到刘卫国在此停车,且不听执法人员劝告。三人一同证实,刘卫国多次在该处停车揽客。

  但刘卫国不认可这些证据,认为只有录像拍到自己招揽客人或者有人上了自己的车才算私自揽客,但总队没有拿出这些直接证据,证人也没看到车上是空车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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