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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户居民靠消防车吃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3:53 山西晚报

  

800户居民靠消防车吃水(图)

  本报8月10日讯(记者张文举)因拖欠巨额水费而导致自来水公司对长治奥瑞特小区采取了停水措施,小区800户居民从8月1日闹起了“水荒”,连续十多天没水的日子让他们苦不堪言。

  拖欠水费20多万

  8月10日上午,记者在长治市供水总公司了解到,从2005年6月至今年的8月间,奥瑞特小区一直未向该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费,该小区在13个月中共用水94250吨,拖欠水费共计207570元。长治市自来水公司有关负责人称,根据《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中规定:用水单位和个人逾期60日内仍未缴纳水费和滞纳金的,供水单位可采取限制用水措施,直至停止供水。基于此,才不得不决定在今年8月1日,停止对奥瑞特小区用户供水。13个月内,他们曾多次下发交费通知单通知该小区物业部门缴纳水费,并警告多次,但一直没有人来交费。

  消防车为民送水

  在奥瑞特小区内,记者看到居民们拿着各种各样的盛水工具在一辆消防车前排队打水。

  长治市自来水公司城北营业所张所长称,奥瑞特小区物业部门的拒交水费是属于恶意欠费,其小区物业部门为逃避正常的交费,曾两次恶意将水表井用水泥浇灌封筑,严重影响自来水公司的正常查收工作。但为保障该小区居民基本生存权,自来水公司于8月4日起组织消防车为该小区居民定时送水。

  物业收费有“苦衷”

  在奥瑞特小区物业公司,公司韩经理说出了他们的“苦衷”:目前奥瑞特小区共有800多住户,每家也装有分表,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水价是2.2元/吨,而分表和总表每吨有0.5元钱的落差费,小区物业公司没有义务来承担0.5元/吨的落差费。“收多了小区居民反对,收少了自来水公司也不同意,所以干脆就不收了。”

  他说,根据《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如果需要委托物业管理部门收取费用,就得办理相关协议,应当承担委托费用。

  居民有钱没处交

  记者在采访中,居民李女士告诉记者,自8月1日停水后,现在自家的卫生间都不敢用,上厕所只能去全小区惟一的公厕,经常得排队。另一位居民对记者说,8月1日供水总公司贴出告示,限两日内到该公司交清水费。但这一告示让居民深感为难:早在一年前厂区和居民区分开用水后,就没人登门查表收取水费,现在这钱该往哪交才对?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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