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司法部评选表彰“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4:34 光明网 | |||||||||
本报北京8月10日电(记者王燕琦)为推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激发更多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投身工会维权事业,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从8月起开展“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 据全总有关人士介绍,随着改革的深化尤其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劳动争议增多,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也有所增长。为及时有效地调处劳动争议,各级工会从健全和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组委会由全总、司法部、全国律协人员组成。评选表彰范围包括工会专职律师、工会系统兼职律师、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聘任律师、承办维护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案件的律师。评选表彰分组织推选、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公示、公众投票、评议审定、表彰宣传六个阶段进行。 | |||||||||